阳方向赶,一刻也不敢耽误。
毛往回赶的同时,曹操已经带着大队人马抵达了旧都雒阳。
看到雒阳城的那一瞬间,曹操的脑海里闪过了很多记忆碎片。
约三十年前,当时的他还是一个刚刚成年的年轻人,被举为孝廉,进入阳担任郎官,从此开始了自己的官宦仕途。
那个时候的他,血气方刚,满心都是要做出一番政绩的期望,寄希望于此留下贤名,可以青史留名,更能够得到主流社会的尊重和认同,洗刷宦官出身带来的先天劣势。
为此,曹操甚至可以压制自己的性子,将年少时那欺男霸女偷鸡摸狗的恶习全部改掉,把一个混世魔王般的自己硬是打扮成一个青天大老爷的模样。
他成为了一个主持正义的阳北部尉,设五色大棒,将横行雒阳的不法权贵子弟打得魂飞魄散,把狗仗人势的宦官亲眷干脆打死,名震雒阳。
当时的他,真的很年轻,很理想,很有热情,做事完全不顾后果,就知道给家里人找麻烦,私下里也不知道让家里人给他擦了多少次屁股。
后来他想了想,老爹曹嵩那么不愿意支持他起兵、宁愿带着家产跑路都不和他混一块儿,估计也有从那个时候开始就积攒起来的对他的强烈不满。
不拿家族辛辛苦苦积攒的人脉当回事儿,就知道挥霍家族的人脉和政治信誉,这的确像是个败家子才会做出来的事情,所以曹操后来也反思了。
但是,那段岁月虽然给他和他的家族带来很多麻烦,却依然成为曹操心中的美好回忆,那个真实存在过的理想中的自己,与现在这个自己相比,差距未免有点儿太大了。
那个时候,就算是被贬官离开雒阳,就算是一无所有的被赶出权力核心,曹操也依然感到自己入目之所见到处都是勃勃生机万物竞发的境地,一切都充满了希望。
那个时候的他,始终相信明天,始终相信未来。
时至今日,再次回到被战火摧毁的面目全非的雒阳,看着这萧索的一切,心中悲凉之感油然而生。
他忽然感觉看不到一丝希望,看不到一丝生气,入目之所见,一片破败,沿途所见之人,不是衣衫槛褛,就是骨瘦如柴,一双眼睛内凹,看不到一点点光亮,全是死人般的麻木。
这一切忽然让曹操产生了一种异样的感觉。
难道,昔日扬帆起航的起始点,竟然摇身一变,要变成自己的葬身之所了吗?
车架之中的曹操叹了口气,放下了帘布,将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