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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三章 学森神了(1 / 6)

晚上八点。

梦云歌舞厅。

金铃铛在台上闭目深情演唱《我的心里只有你》。

上海滩大舞厅头牌都有各自的特色。

白玫瑰是台风好,胸大,床戏一绝,但唱功其实一般,纯靠伴奏和火辣舞姿挑动观众的荷尔蒙,并不能真正演绎这首歌的精髓。

而金铃铛略沙哑的烟嗓与蓝调布鲁斯伴奏,显然诠释的要更深刻。

此刻,她一袭黑色鱼尾裙,黑纱手套,或许是盘发略低,额头光洁,衬上冰冷、高傲的气质,像极了大嫂高叶。

王学森与杨杰、吴四保三人就坐在舞台边的黄金卡座。

听着歌,喝着酒,就让妩媚的金铃铛给看上了。

金铃铛频频眉目含情。

王学森亦是立解风情,举杯相敬。

“姐夫,学森,你们喝着,我去找人聊聊天。”杨杰来舞厅就是寻欢作乐的,哪里坐的住,端着酒杯找女人去了。

“学森,来陪我喝一杯。”霓虹灯下,吴四保坑坑洼洼的痘皮脸上浮现出了酒晕。

他今晚喝了不少。

金铃铛每一句歌词都跟刀子一样剜他的心窝子。

“姐夫,咋啦,看你今晚心情似乎不太好?要不换家舞厅玩吧。”王学森跟他碰了碰杯,笑问道。

“不。”

“哪也不去,就这家。”

“学森,你不觉得铃铛小姐有点像爱贞吗?”吴四保眼神有些苦涩、发痴。

“嗯,是挺像的。”

“不过贞姐比她温柔、贤惠,也要比她更高挑、美艳些。”王学森点头道。

其实不像。

余爱贞是瓜子脸,跟金铃铛的鹅蛋脸还是有些明显差别的。

吴四保今晚一杯接一杯。

显然触景生情,想他的荡妇老婆了。

嘿嘿,计划生效了。

余爱贞去苏州,王学森用脚趾头也能猜到,一个离过婚的女人,又正是需求正旺的年纪。

吴四保这把快枪,不可能满足。

余爱贞多半会情郎去了。

王学森这么一说,吴四保看的更痴、更恨了:“学森,还送花篮,让她再,再唱一遍。”

“姐夫,这歌都唱三遍了,你总得让人金小姐歇会儿吧。”王学森道。

“不。”

“让她唱,老子喜欢听。”吴四保已经醉了。

他平时是海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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