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大活人突然变成怪物……李昱实在没法用具体的词汇来形容他刻下的心情。
兴许是因为有了“丧尸事件”的前例,所以他现在的情绪还算平稳。
事实上,当前状况之紧迫,也不容他腾出多余的心力去考虑别的事情。
两条小腿各挨一发455韦伯利子弹,他仅摇晃了两下就稳住身形,旋即再度张开双臂,如蛮牛般再度扑向李昱。
“嗷嗷嗷嗷嗷嗷——!”
声势惊人……仿佛朝李昱撞来的不是一个人,而是一辆失控的卡车。
李昱瞅准时机,轻盈地往旁边一跃,便不费吹灰之力地躲了过去。
在错身相过的霎间,他挥开“落樱”,朝对方的肩头砍去。
噗吱……
锋利的斧刃切开衣袖,可在砍到皮肉时却卡住了。
李昱首先体会到的触感,就是硬。
非常得硬!
并非钢铁般的梆硬,“利刃入肉”的手感很足,但其坚韧程度简直匪夷所思!
举个形象的例子——就像是拿指甲刀割大象皮!
李昱所使的力气可不小,可一斧头砍下去,竟然完全没有砍进去!只划出一条浅浅的口子,渗出点点血珠!
换做是普通人,在挨上李昱这一击后,那肩膀早就削飞出去了。
尽管杀伤效果不甚理想,但李昱反倒松了一口气。
不怕“难打”,就怕“打不了”。
只要会受伤,会流血,那就好办!
扑空的琼斯余势不减地撞上他的家——那栋破破烂烂的木屋——“轰”的一声,被岁月和湿气侵蚀许久的墙壁登时倒塌,他就这么一头扎入屋内。
好在他遇见了老板。
后者不仅聘用李昱,而且还帮他介绍住所,使他得以住进租金便宜、地段优良的公寓。
值得一提的是,他给李昱开出的工资跟白人相等。
在这个年代的美国,在美华人的平均薪酬远低于在美白人,二者间的差距可能有好几倍!
其实,老板那时的员工已完全够用,压根儿就不需要再聘用李昱,只单纯地想帮李昱一把而已。
正是多亏了老板的悉心关照,李昱才能这么快就适应这个时空,逐渐站稳脚跟,免于当一个流浪汉。
然而,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,毁了这一切。
半个月前的星期五夜晚,一伙驾驶豪车的不速之客来到这座小镇,光临老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