脚,这一撞,如同一个无声却无比响亮的宣告。
真相,在这一刻,以一种最原始、最赤裸的方式,从刘大疤那不顾一切的亡命奔逃中,血淋淋地跳了出来,砸在了每一个人的眼前!
巷道里,时间仿佛再次凝固。
所有嘈杂的声音——喘息、低语、铁轨的滴水声——都消失了。
只剩下矿灯那几道昏黄的光柱,死死地钉在狼狈不堪、蜷缩在煤壁下的刘大疤身上。
不需要沙匡力再举证件。
不需要任何人再讲什么。
不需要任何复杂的推理。
一个无辜的人,一个被冤枉的人,一个理直气壮的人,会这样不顾一切地逃跑吗?
会在“上井口到矿部”这个看似最公平的解决方案面前,像一条丧家之犬般亡命奔逃吗?
不会!
只有心里有鬼的人!
只有知道自己罪孽深重、一旦暴露就万劫不复的人!
才会如此!
这亡命的一跑,比沙匡力那枚冰冷的警徽,比任何铿锵有力的辩词,都更具千钧之力!
它像一道撕裂黑暗的闪电,瞬间照亮了所有人心中的迷雾!
它是最直接、最无可辩驳的证据!
“操他妈的!这狗杂种!”
“果然是他!心里有鬼!”
“差点被他当枪使了!弄他!”
人群,瞬间炸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