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然林俊杰不太在乎这点热度,但是沈奇在乎啊。
他的博客起死回生,多亏了这种原创歌曲。
沈奇是娱乐圈的无名之辈,但他的博客不是,比很多开博客的明星都要火。
“卖啊,为什么不卖,只要给钱咱就卖!”
沈奇理解黄启道的担忧。
然而,这种担忧并不会因为你攥着歌不让别人唱,就能够避免。
再说了,林俊杰唱得再好,他也不是原唱!
沈奇才是唯一的原唱。
其实,看上这首歌的不是林俊杰,而是金莎的老板毕晓世。
当他知道金莎去当了沈奇的“头号舔狗”,他的愤怒几乎能把天灵盖掀开。
也不知道该弄死金莎,还是弄死沈奇。
前者他不舍得,后者他弄不死。
他冲进沈奇的博客,才发现被高高顶起的是黄小明和舒唱的评论。
不愧是四大小生之一。
国民级的偶像!
简单的两个字“好听”,就秒杀了头号舔狗金莎。
头号女舔狗:金莎。
头号男舔狗:黄小明。
就因为有了这俩舔狗,沈奇的博客有了上百万点击。
毕晓世冷静了下来,决定用他专业的知识,还有傲人的口活,喷死沈奇这个王八蛋。
没想到……歌居然尼玛的还不错。
艹,喷不动啊!
真特么憋屈。
而且,他还发现这首歌特别适合林俊杰。
这个沈奇在演唱的时候,甚至采用了一些林俊杰的唱法。
他的脑海中翻涌着冒出一个词:
量身打造!
在商言商,虽然讨厌沈奇,但是碰到这样一首适合公司台柱子的歌曲。
他的专业素养告诉他——
买它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