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他什么也不能做,只能继续往前走。
开平县衙位于城池中央,是一座新建的两进院落,青砖灰瓦,门前立着两只石狮子。
但审判并未在衙内进行,而是衙门前的小广场上。
那里已经搭起了一座简易的木台,摆着几张桌椅,台下已经聚集了近千人,男女老少都有,将广场挤得水泄不通。
木台正中的椅子上,端坐着北瀛政务司司长张守贡和开平县知事李文焕,左右两侧站着十余名佐官属吏。
横山道义被引到木台侧前方一张椅子上坐定,十三名渔民被推搡着,强迫跪在台前空地上,两名武士则被要求站在后面——这或许是对方给予武士最后一点的「体面」。
没有冗长的仪式,甚至没有给横山开口陈情的机会。
李文焕与张守贡低声交换了几句意见,便直接开口道:「带原告及相关证人。」
人群分开,几名新华渔民走上木台。
为首的是个三十岁左右的汉子,左臂因为铅毒而被截去,脸色还有些苍白,正是被火枪击伤的孙老栓。
他身后跟着张海生、王二狗等当日海上冲突的亲历者。
孙老栓在书记官的协助下,开始陈述事发经过。
他的声音不大,带着浓重的山东口音,但吐字清晰。
从如何下网捕鱼,到如何被倭船围堵,到倭人先掷鱼叉伤人,再到倭人落水后的混乱,最后是那声枪响和肩膀的剧痛————每一个细节都说得清清楚楚。
台下百姓听得鸦雀无声,只有偶尔响起的愤慨低语。
陈述完毕,李文焕看向横山:「横山先生,对此陈述,你方可有异议?」
无数道目光瞬间聚焦到横山身上。
横山张了张嘴,想说「当时情况复杂」「双方都有责任」「落水者也是人命」————
但最终,他只是深深低下头:「————无异议。」
这三个字说出口时,他感觉到木台中间站着的两名松前藩武士身体猛地一震,眼睛霎时看了过来。
「既无异议,本官代表北瀛拓殖行署进行宣判。」李文焕拿起早已准备好的判决文书,声音提高,清晰地传遍广场:「经查,黄帝历四千三百四十三年十二月十八(西元1646年2月3日),松前藩渔民及武士,于福岛屋以东海域,无端围堵、攻击我新华合法作业渔船,先以鱼叉伤我渔民赵大夯,后竟动用火枪,击伤我渔民孙老栓,致其重伤,左臂截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