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元康总算是弄明白了刘益守的思路。
世家大户,如果要“免税”一部分,那就必须把自己旗下的佃户变成军户,实行军功授田。这样一来,就等同于跟刘益守绑在一辆战车上,必须参与北伐。
如果不愿意让出一部分利益,那就必须“有钱的出钱”,按资产收税收到你服气为止。
而环绕在那些世家大户周边的军户,家里都是有子弟在军中的,人家不交税,你敢土地兼并试试?
刘益守的办法,都是围绕着北伐来的,所谓有钱的出钱,没钱的出人,这就是官府所允许的收税方式,其他的都是非法,直接干死!
“那……商税呢?”
陈元康想起这一茬来,南朝的商税跟北朝不同,历来都是大头。
“在户部下面多设有司,专款专收,互不干扰,钱不过地方州郡衙门的手,此乃万税万税万万税之法。”
刘益守嘿嘿笑道。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