沦。
杜杀女又一次梦到了痴奴,又一次。
此时,已是兵戈渐熄,海晏河清。
痴奴回来时,天地尚且开明,一切貌似正好。
杜杀女看到痴奴时,他仍旧是那张令人魂牵梦萦的脸,脸上的三颗痣也仍旧是旧年月里那样恰到好处
只是不知为何,回来的只有人头。
原先一个人能占半张床的人,如今只剩下了不过一臂见方木匣的大小。
他安静待在木匣之中,双目紧闭,脸上的痣痕被鲜血淹没,若隐若现。
没了。
没了。
什么都没了。
她当年在那片野林子里,信誓旦旦说自己想要天下。
可是,当时谁都没有同她说过,得天下需要付出什么。
可是,当时谁都没有同她说过,一个真正想要天下的人,究竟该是什么样的心性。
不值得。
不太值得。
对她来说,纵使她能坐稳那个位置,可用痴奴的命换一个天下,饶是往后能鲜花着锦,山呼万岁
也寂寞。
也只是,平添寂寞。
鱼宝宝从前曾对她说,这天下困不住任何一个想要得到它的人,只能困死住不想要它的人
原来那话,竟是真的。
帝王无情,帝王无心,帝王亦会困死于权势富贵之中,而后于某个深夜,回想起桂水旁曾有人牵着她的手,声声唤她妻主,发誓要同她一起名震天下。
权势,威望,金钱
傻子都知道是好东西。
谁都不想困于恨海情天,谁都想要如日中天。
谁也都听过‘家畜才会同行,野兽只会独行’这种乍一看很对,细品之下却实打实在贬低他人的昏话。
然而,然而。
却很少有人说,若是真于绝境中逆流而上,遇见一眼万年的同类,能使自己不再孤身一人时,总会有人为此停留。
人结团而行才是千万年来刻在血脉骨髓里的本能。
人之所以能从其他动物中,脱颖而出,最初,正是因为协作。
故而,说她耽于情爱,昏头用山河与爱人比也好。
说她一边享受着权势,望故人而惺惺作态也罢。
梦中望见痴奴人头的那一息,只是那一息
杜杀女突然就,疯了。
疯了。
彻头彻尾的疯了。